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

吃藥要算對時間

飯前吃要空腹
飯前吃藥的意思,是表示每餐飯後2小時或準備吃飯至少30分鐘前,當胃中沒有食物時吃藥。 這些藥較常見的有:降血糖藥物,抗生素等。

飯後吃可保胃
可藉食物的消化作用協助藥物吸收,並降低藥物對胃的刺激,所以最好是飯後1小時內或隨飯一起吃。這類藥物較常見的有:止痛藥、鐵劑。
睡前吃較安全
須睡前吃的藥包括降血脂類藥物等,部份可能會讓人昏昏欲睡,如果忘記吃不要在早上補吃。睡前吃的意思不是一吃藥後馬上可以躺到床上,最好在就寢前30分到一小時前吃,否則容易卡在食道,未進入胃部。
忘記吃看時間
E如果已經超過1/2時間建議不要吃了,等到下次服藥時間再吃。
以避孕藥為例:若固定在晚上10吃藥,但今天忘了吃,等到隔天下午2點才想起,那麼在本來應隔24小時的情況下,已過了16小時,超過24小時的一半,12小時就不應該在下午2點補吃,等到下午2點再吃。若忘記的時間沒有超過12小時,可即時補吃。
以下藥物建議盡量不要忘記吃
E抗生素,治療肺結核、生殖泌尿道感染等藥物。利尿劑不在睡前吃,是為了避免半夜起來上廁所,降血壓藥物盡量在睡前吃是因為藥物會導致頭暈,睡前吃較安全。
忘記服藥原則
1. 止痛藥、心臟血管用藥、抗組織胺、感冒治療藥物、呼吸道藥物、腸胃藥、抗濾過性病毒劑、抗結核核菌藥與荷爾蒙藥可立即補服,但如果接近下次服藥時間最好按照原時間原份量吃,不可服用雙倍量。
2. 精神治療藥劑若是每天服用一次應立即補服,不可服用雙倍量。
3. 類固醇如果是一天服用數次,則立即補服,如果己接近下次服藥時間,則可等到下次一起服用雙倍量。
引用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ammi5972/341593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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